1944年9月2日,太平洋父岛上空,几架美军轰炸机被日军炮火击中。 危急时刻,美国飞行员选择跳伞逃生,其中一人落在海面上,后被美军潜艇救起,另外八人落入日军控制的岛屿,后来被日军残忍杀害。 正是日本的那一暴行,最终使其走向了国界社会的对立面,也让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 不仅下令与纵容那场暴行的日本陆军中将“立花芳夫”等人被押上关岛军事法庭,最终被处以绞刑。 而且美军也放开了针对日本飞行员的射杀行为,最终导致日本飞行员断层,以至于到了二战后期都组织不出一个像样的飞行团队。 那么,飞行员跳伞后为何不能射杀呢?日本最后承担了多大的代价呢? 针对此,文史君来给大家还原那段残酷的历史。 从法理到战场默契 早在1923年,一批国际法学者共同起草了一个草案,名为《海牙空战规则草案》。 其中明确写道,从失事战机上跳伞的飞行员,在降落途中不得遭到攻击。 当时那份草案虽然并未正式生效,但却在后来的二战战场上,形成了一道各国心照不宣的共识。 可能会有人疑惑,战场本就是你死我活,为什么要特意给跳伞的飞行员留一条生路? 文史君之见,主要有三个原因: 其一,飞行员的脆弱性。 失去战机的飞行员,他的核心作战载体已经损毁,身上顶多携带一把用于自卫的小手枪,几乎完全丧失了作战能力,这本质上和放下武器投降的士兵没有区别。 从法理层面来看,此时攻击他,和袭击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性质是一样的。 其二,飞行员的成本太高。 从现实的战争成本来看,射杀跳伞飞行员是一笔彻头彻尾的赔本买卖。 二战时期的战斗机可以靠流水线批量生产,只要物资充足,短时间内就能造出几十上百架。 但一名合格的前线飞行员,需要数年时间的培养,要完成数百上千小时的飞行训练,还要在层层筛选中淘汰大量不合格者,最终才能奔赴战场。 今天你射杀我的跳伞飞行员,明天我就会用同样的手段报复,到最后双方的精英飞行员都会快速消耗殆尽,没有任何一方能成为赢家。 其三,一战时的惨痛代价。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,空战才刚刚成型,当时英德两国的飞行员不少出身贵族,彼此之间有着一种骑士遗风的默契。 即把对方飞机打下去是一回事,对着挂在降落伞下的人扫射是另一回事。 由此,当时只要看到有飞行员跳伞,双方都会默认不能射击,甚至落地后,还会给对方的飞行员以敬礼和祝福。 这和我国春秋时期的打仗一样,要是一方认输后就不能再打了,甚至还要帮助其逃跑。 可到了一战后期,礼崩乐坏,双方开始出现了互射飞行员的现象,最终导致双方飞行员减员严重,甚至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作战。 于是,那时起,也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默契:飞行员脱离飞机、悬挂在伞上时,已经失去作战能力,不应成为攻击对象。 到了1977年,国际社会正式将不射杀跳杀飞行员的要求写进了《日内瓦公约》,成为国际社会必须遵守的一则条约。 日本打破底线的“代价” 一战时期已经打好了样,而二战时期的日本,偏偏无视了那条全世界都默认的战场默契。 用极端的暴行,把自己推到了所有人的对立面。 那是1944年9月2日,年仅20岁的美国海军中尉乔治·布什,也就是后来成为美国第41任总统的老布什。 驾驶着一架TBM复仇者式轰炸机,从“圣哈辛托号”航母起飞,执行摧毁父岛上日军无线电通讯站的任务。



